中國國際保理業務發展存在的問題
時間:2018-11-13 10:35:00 閱讀:2435 整理:廣州市場調查公司
1、信用交易在我國尚未普遍建立,出口企業滿足于用傳統的結算方式進行交易。
長期以來,由于受傳統交易模式的限制,我國出口企業還不能適應建立在商業信用基礎上的保理業務,這首先從交易觀念上阻礙了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的發展。更為重要的是,我國的國際貿易目前主要仍以服裝和手工藝品等勞動密集型產品為主,這些產品的出口往往會受到一些主觀因素的影響,容易引起合同糾紛。而在保理業務中,如果買賣雙方對產品有爭議或買方挑剔產品質量時,保理商又不承擔付款責任,因此出口商寧愿選擇傳統的貿易結算方式。
2、國際保理業務法規建設滯后,不能適應業務發展的要求。
雖然我國已經加入國際保理聯合會,接受了“國際保理慣例規則”,但這一規范還不能直接用于指導和監督我國國際保理業務的具體實施,因此我國亟待建立一套指導國際保理業務發展的法律體系。而目前國際保理業務法規建設的滯后造成在我國開展該項業務時無法可依、有法難依,這無疑成為該業務在我國發展的又一巨大障礙。
3、缺乏一支訓練有素的國際保理業務從業人員隊伍。
目前,在我國開展國際保理業務的兩家商業銀行和兩家非銀行金融機構中,從事該業務的工作人員大都未進行過專業的國際保理業務培訓。在實踐中,從業人員也缺乏實務方面的鍛煉,從而影響了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的發展。可見高素質的從業人員對于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的發展極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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